天府作家middot随笔杨文礼

我与酒糟鼻

文/杨文礼(陕西)

我多年的困惑总算得以开解。昨天中午,路遇曾经的邻居老吴,相随了一段路。他是一位中医大夫,退休这些年一直在外药店坐堂,得到锦旗不少。他一手提着10斤的塑料酒桶,说泡药酒自用,每顿饭小饮一盅。老吴长期饮酒,有方有度,面部中岳完美无缺。一见到他,我心中的不平之忿油然而生,便问:“请您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为啥我不喝酒反而是酒糟鼻?常常被人误以为是杜康之徒?”他仿佛不认识我一样,盯着看了看,乐不可支地说:“你不会是明知故问吧?两回事,二者没有必然因果。”如同被一棒击中,我顿时羞愧难当,连忙说:“当然当然,这是常识,都知道。”回到书房,赶忙查书、上网,补上一课。由于它有个渐变过程,以前我确实重视不够,没弄明白。果然,资料表明:酒糟鼻,又称玫瑰痤疮(多浪漫温馨,真会命名),是一种主要发生于面部中央的红斑和毛细血管扩张的慢性炎症性皮肤病。多见于30—50岁中年人,女性多见。病因尚不十分清楚,可能是在皮脂溢出的基础上,由于体内各种有害因子的作用,使患部血管舒缩神经功能失调,毛细血管长期扩张所致。毛囊虫及局部反复感染是发病重要因素。何以应对?曰:尽量防止加重本病的因素,调整内分泌,纠正胃肠道功能紊乱,禁烟、咖啡、辛辣刺激性食物,勿暴饮暴食,保持大便通畅,避免使用刺激皮肤的碱性肥皂、酒精、洗洁剂、染色剂、收敛剂等,以及避免暴晒、过冷过热的刺激,生活规律,避免精神紧张。这真是放之万病而皆准的金科玉律。是啊,喝酒者未必是酒糟鼻。就拿我们自家人来说吧。魏晋时期的“竹林七贤”,肆意酣畅,对酒痴狂。阮籍曾连醉60天以避烦务;阮咸参加聚会的时候甚至与猪同饮;酒鬼刘伶不管到哪里,手中都抱着酒葫芦,并吩咐随从:醉死在哪埋在哪。还有“五柳先生”,嗜酒如命,饮酒格言“我醉欲眠卿且去”,率真、洒脱的酒国豪杰形象呼之欲出。唐代“醉僧”怀素,成就草书神话,“狂僧不为酒,狂笔自通天”,几杯酒下肚之后,便书性大发,挥毫泼墨,主人家的屏风上便写满了“骤雨旋风,声势满堂”的书法。“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了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的李白,曾写过一首诗:“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天地既爱酒,爱酒不亏天。”也只有“诗仙”才能把爱酒形容得如此理直气壮和气势磅礴。他嗜酒如命,也有愧疚的时候,曾写给妻子的信中称:“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曾为李白妇,何异太常妻?”宋代的辛弃疾抗金主张不被朝廷采用,只好“总把平生入酒乡,大都三万六千场。今古悠悠多少事,莫思量。”清代曹雪芹在贫困潦倒的境遇里,“纵酒狂歌,自寻派遣”,友人称其“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48岁贫病而逝,妻子在其书箱上写下“不怨糟糠怨杜康”的诗句,把害死丈夫的罪责归咎于酒。新中国的开国将军,少林出身的上将许世友,也是一位酒中豪杰。他曾多次向人夸耀8岁就开始喝酒了。红军时期曾唯一特批的军中酒神,终因嗜酒的职业病——肝癌,离开人间,酒伴随了将军一生。以上这些,都无有关鼻子红亮特异的记载。人们的生活离不开酒,但很少有把二者联系起来的记载。没记载,不能证明没有丝毫瓜葛,只是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禁忌文化的影响深远,不利不恭不敬之事,讳莫如深。若遇缺陷,还必须表现,就得动用非凡才智,鬼斧神工。有个历史故事,某王独眼跛脚,仍想让尊容现世,要画师画像,杀了几位,仍没能满意。有位画师,画国王脚踩巨石,一目紧闭,有举弓射日,气吞天下。王给予重赏。现实中,只有成龙大哥例外,别人说过类似“玫瑰鼻”,因电影明星,露脸为常,不好“讳”。同理,不喝酒者,未必不酒糟鼻。轮到拿外人说事。笔者孤陋寡闻,所读西方文学、资料很有限,仅凭印象谨举几例。从欧洲文学发展的过程看,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汇集品目最多的要数吝啬鬼形象,其中莎士比亚喜剧《威尼斯商人》、莫里哀喜剧《悭吝人》、巴尔扎克小说《欧也妮·葛朗台》,以及果戈理小说《死魂灵》,塑造了最为典型的四大吝啬鬼形象,夏洛克的凶狠、阿尔贡的多疑、葛朗台的狡黠、泼留希金的迂腐,构成了他们各自最耀眼夺目的气质与性格,虽没有酗酒如命而影响到形象的描述,但对葛朗台、泼留希金尊容的描写中,都因“蒜头鼻”而增色不少。俄国大文豪列夫·托尔斯泰,年轻时也酗酒好赌,但没有成癖,且成就巨大;只是留下的肖像中,特别在老年,鼻头很臃肿肥大。在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里,主人公葛利高里的父亲、老地主潘苔莱·普罗科菲耶维奇,就是因为醉酒,被骒马拉爬犁跌入冰潭溺亡,仅有他“红鼻头”的描写。看名人传记,有明显酒糟鼻记载的,起码有两位我们不很陌生的人。当你伸出十指,细数你所认知的英国名人时,想必戴安娜一定位列其中。她20岁时与大他13岁的查尔斯王子结婚,后成为威廉王子和哈里王子的亲生母亲。经过16年貌合神离疲惫的婚姻过后,所谓王子与灰姑娘的虚妄童话,终于支离破碎,次年(年),戴安娜在狗仔的追逐中于法国巴黎香消玉殒,时年36岁。她曾将自己拍卖的79件服装所得万英镑,全部捐给慈善事业。她的品行深深地感动了普通人,尤其是苦难之中的人们。一直以来,她广为流传的故事版本十分动人,兼具梦幻和悲剧色彩……时至今日,她仍是很多英国人心中永恒的英伦玫瑰。再一个人,就是美国第42任总统比尔·克林顿。第41任美国总统布什说,比尔·克林顿所做的一切表明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政治家,在白宫时,整个国家都目睹了他卓越的才智……克林顿总统不是那种轻易言败的人,他的幕僚们说过一句非常有名的话——如克林顿是泰坦尼克号,那么沉没的将是冰山。第44任总统巴拉克·奥巴马说,在克林顿时代,美国家庭平均收入上涨了美元,提供了万就业岗位。我们应该熟悉这段历史,我们应该向上世纪90年代一个叫比尔·克林顿的人做的一样,将民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奥巴马对现任总统唐纳德·特朗普的评语很短,就一句话,“他是世界上最糟糕的总统”。)著名记者兼编辑卡罗尔·费尔森塔尔,写克林顿总统任期结束后的布衣人生一书《梦想的高度》,只要拥有梦想,即使放下权力,也能有所建树。作者第一次知道克林顿总统画面时,他惊诧不已:“他那棕黄色的短发,意气风发的脸庞,气定神闲的神态,悠然自得的发言,我第一感觉他只有20岁。不可能!美国宪法规定至少要35岁才可以竞选总统。后来知道他46岁当选总统,这个年龄比最近当选总统的奥巴马还要小一岁,也就是说他仍是美国历史上仅次于西奥多·罗斯福和约翰·肯尼迪的最年轻的总统,他还是继富兰克林·罗斯福之后,唯一获得连任的民主党总统。”美国小品台词:“困不困,看看人家克林顿。”外国人笔法还是自由从实,心眼活,忌讳少。酒糟鼻,玫瑰痤疮,无论怎么称呼,它确是个地道实在的病,贫富不嫌,一视同仁;中外不择,男女无欺。我们是中年相识,伴随至今。该君造成的不便择要有三:一是品行方面不诚实的诟病。在岗时,经常有工作接待,躲避不过的宴席上,为了拒酒,总是低声下气,解释再三,怕人误会。有较真的人,说我表里不一,口非心是,看人下菜,城府太深。常常弄得大家闷闷不乐。以后我干脆不管任务不任务,不参加招待往来。开始,人们说怪人,后慢慢就习以为常。本来我是十分爱好美食的人,只得洗澡水连同孩子一起泼,再眼馋心痒,也不吃桌宴,宁可一碗挂面充饥。多次体检,说营养不良,医生还纳闷呢。二是处事不低调遭被动。鼻为五官独尊,处人办事,首当其冲。没毛病,没人注意;一旦被人留意,那就是太突出了。红若霞霓,艳比玫瑰,就像孔雀开屏,秀美之时,正是露丑之际。可孔雀丑露在后,比咱合适的多。这与为人处事要低调的老人言,公然唱反调。三是有损形象极易自卑。本来1.8米的莽汉,虽非一表人才,但面老皮厚,底气常足。自结识这位仁兄后,自惭形秽,自贻伊戚,人多广众场合,首先心虚易汗,就像有啥暗事要败露一样。扪心而论,病为小病,这些都是自我过虑的反应,自作多情多事而已,与仁君关联不大。世界本身是对立统一的,有矛才有盾。任何事物都是利弊相生,福祸相依的。对此君也应以二分法,既合二为一,又一分为二。启迪也简述三点:一是有利于宽容缺陷,不一味追求完美。任何人和事,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曾经的老领导,有一次见我情绪低落,说:“也该让你鼻子红点,否则你更不知天高地厚了。”难怪当领导,批评人也使你心生温馨,智慧。二是有利于经常提醒、正确认识和战胜自己。这副尊容,能站在人前尚需胆略,寻花问柳、青眼红颜就免想。要夹紧尾巴做人,话不可随口,事不可随心,人不可随意;有容乃大,无欲则刚,能谦避辱,知足常乐。三是有利于和谐良化人际关系。变被动为主动,先示丑于人,显得处世低调,不拘小节,胸怀大度,气度不凡;让对方居精神高度,有优越感,气顺心安,和谐人际关系。脸白无疑世人爱,鼻红未必不君子。尽管利弊都说了,但此文仍有不合传统礼数、悖逆世讳之处,仅供一哂,不足为训也。点击文章标题同步阅读作者其他部分文章:杨文礼(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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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砚赏星(图片:网络)

杨文礼陕西省委党校退休人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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